昨天,北京市公安局法治总队的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文章:《首创!涉案Crypto处置“新渠道”》。大有一石激起千层浪之势,有不少圈内朋友知道在web3领域,刘律师对Crypto司法处置略有研究,不断有人私信问我这个所谓的“首创”“新渠道”是怎么回事,甚至还有朋友说:“中国不是不让进行Crypto交易吗,这个处置不就是把司法机关扣押的Crypto卖成钱嘛,难道说现在中国已经放开司法处置业务,后面是不是会完全放开民间的Crypto交易呀?”
其实,这些理解都有些偏差,甚至包括北京市公安局自己的这篇文章,有些地方的表述都不是很准确。
(图片来源:法青苑,侵删)
第三,关于服务费问题。文章中提到会“按照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设置保留价,询价后以最优报价成交···”,刘律师查了该办法,其中关于保留价有一个规定:
“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一物一拍”等方式对罚没物品进行拍卖。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的,一般应当确定拍卖标的保留价。保留价一般参照价格认定机构或者符合资格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确定,也可以参照市场价或者通过互联网询价确定。
公开拍卖发生流拍情形的,再次拍卖的保留价不得低于前次拍卖保留价的80%。发生3次(含)以上流拍情形的,经执法机关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后,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采取无底价拍卖或者转为其他处置方式。”
也就是说这里的保留价是适用在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司法处置时才使用的,但是Crypto的司法处置如果在香港合规交易所进行,那么并不算是公开拍卖涉案财物(本质上是按照Crypto市场价卖出而已)。
其实,山东省财政厅等17个部门在2023年8月25日联合发布的《山东省罚没物品处置工作规程(试行)》但是更加直接地提到了Crypto的处置变现价格问题:
“执法机关依法罚没的预付卡以及Crypto,可与发行该预付卡及Crypto的商户进行协商,由该商户出价回收,回收价格由双方商定,原则上不低于该Crypto、预付卡面值或余额的80%,双方签订回收协议。”
在刘律师所经历的涉Crypto刑事案件辩护中,我们遇到一些地方司法机关和处置签订的处置协议中,处置费率最高的竟然达到35%!(也就是价值一亿的Crypto最终处置后回款只有6500万,其余的3500万都作为手续费被处置公司收取);目前合规的处置公司一般都不可能收取高于20%的服务费,这也和山东省的规定相一致。四、写在最后
有人会想,北京市公安局都发文章说可以合法进行司法处置了,那么是不是预示着未来中国会放开司法处置甚至是Crypto交易了呢?
刘律师的看法是这样:对于涉案Crypto司法处置并没有放开不放开一说,因为国家从来没有禁止过。全国各地司法机关从2017、2018年开始摸索着做Crypto的司法处置,到如今形成的境内境外联合处置模式,国内的处置从来没有停止过。
至于说国家放开Crypto交易的说法,为时尚早。我预计未来两三年内我国内地仍然会以强监管为主,不会放开公民普遍参与Crypto交易。
免责声明:北京市公安局的涉案Crypto处置“新渠道”是怎么回事?现在可以开放处置了吗?文章转发自互联网,版权归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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